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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情况报告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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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学习宣传和总体部署情况

  去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发布了纲要。一年多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人大给予了大力指导和支持,各地各部门各学校认真学习贯彻。总的来看,纲要贯彻落实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一)广泛深入开展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纲要精神的学习宣传。

  组织专题研讨培训,对35名主管教育的省(部)长、152名教育厅局长、5万多名各地教育部门干部和校长进行培训。开展全国范围的学习宣讲,组织纲要宣讲团,分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学习宣讲。各省(区、市)及许多市县都召开了教育工作会议,党政主要负责人出席并讲话。纲要颁布以来,中央主要媒体刊播有关重要报道6500多篇,刊发省委书记、省长、部长关于教育讲话和文章70余篇,刊发专家评论、访谈等600多篇。各级各类学校围绕纲要,广泛开展教育思想、观念、方法的大学习、大讨论。通过一年多的学习宣传,纲要的思想理念逐步深入人心,政策举措广为社会知晓。

  (二)建立健全推进纲要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成立由国务院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党政群20个部门组成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工作。各地都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其中7个省由省长担任组长,4个省由党委常委和分管教育的负责同志共同担任组长,其余省份由分管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成立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由64位来自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委员组成,对国家重大教育改革发展政策进行调研、论证、评估。建立分解落实机制,将纲要确定的190项重大任务,分解落实到60个部门和单位,各地也都制定了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建立部省、部部共建机制,教育部已与9个省签署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协议,与13个省共建24所直属高校,与34个部门共建52所直属高校。建立检查督促机制,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分10组对各地贯彻落实纲要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10个工作组多次分赴各地调研指导。

  (三)着力构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规划体系。

  注重横向贯通,以纲要为统领,结合教育各重点领域特点,研究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民族教育、艺术教育以及语言文字等10个专题规划。强化纵向衔接,以国家纲要为指导,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编制发布了各自的教育规划纲要,许多市县也制定了本地教育规划。体现远近结合,把纲要确定的10年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到“十二五”规划中,细化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年目标任务、中等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阶段性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制定配套政策,国务院出台了开展教育改革试点、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发展学前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重要文件,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100多个重要文件,各省(区、市)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了370多个文件,政策措施覆盖各级各类教育,涉及教育改革、发展、保障等各方面。通过一系列规划、政策,把纲要的大政方针细化为各地各部门的具体措施,有力有序推动工作落实。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年多来,全国教育战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工作,通过加强关键环节带动整体建设,扎实推进纲要贯彻落实工作。目前,各项政策效应正逐步显现,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趋于缓解。

  (一)坚持优先发展,把教育放在全局工作中重点谋划和部署。

  1.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注重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的统筹,在研究制定国家“十二五”规划、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以及科技、文化等专项发展战略中,充分考虑各项事业发展对教育和人才的需求,适度超前部署教育发展,提高教育对国家战略、区域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引领、支撑和推动作用。注重人口变化、城镇化建设与教育布局结构的协调互动,指导各地把学校作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点,在大中城市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特别是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城乡接合部、开发区、卫星城镇,优先规划中小学和幼儿园,合理规划教育园区,使教育的布局结构与区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相适应。

  2.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全面部署落实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工作,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召开全国教育投入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从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加强经费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全面部署。积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2010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出台了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等加大教育投入的政策。加强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情况的分析评价,从财政教育支出增幅、财政教育支出比例、教育附加征收率和土地出让收益教育资金计提率四个方面,对各地2011年、2012年财政教育投入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分析。据统计,2010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3.66%,比2009年提高了0.07个百分点。从2011年初预算安排来看,全国财政教育支出比2010年预算执行数增长14.6%,其中中央财政教育支出增幅达16.3%,高于中央公共财政支出增幅3.8个百分点。预算执行中,中央及地方财政拟再安排超收收入用于教育事业。

  3.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第一,保安全。近3年中央投入280亿元,地方各级政府投入2000多亿元,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对3亿多平方米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加固改造。最近正抓紧制定《校车安全条例》,中央、地方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安全。第二,促健康。针对我国一些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营养不良状况,今年中央财政安排160多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约2600万人。第三,补短板。针对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拟安排500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困难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全国31个省(区、市)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2010年全国幼儿园比2009年增加1.2万所,在园人数增加了319万人。通过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全国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9万多所,新增在园规模500多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将提高10个百分点。第四,强基础。2010年、2011年,两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达到中西部地区小学生均500元/年、初中生均700元/年,东部地区小学生均550元/年、初中生均750元/年。去年以来,中央投入156亿元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办学条件建设;投入456亿元完善对地方高校的支持体系,支持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和化解债务,改善办学条件。

  (二)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1.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分别研究制定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中学教师的专业标准,对教师的专业理念、师德师风、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明确具体要求,作为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退出的依据。研究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针对当前高校教师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从2010年起,通过各地评选、媒体公示、网络投票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静心教书、潜心育人。

  2.切实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学校的指导地位,发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制定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启动“整体规划大中小学德育课程”工作,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构建目标明确、内容科学、结构合理、学段衔接、循序渐进的大中小学德育课程教材体系。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2010年发展大学生党员123.6万人,占全国当年新发展党员总数的40.2%。近年来,广大师生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等大事喜事,在抗震救灾等急事难事中,都充分展现出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风貌。

  3.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展义务教育各学科教材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能力培养的基本要求,强化探究学习和实验教学,调整课程容量和难度,使其更加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强实践环节,教育部与国家发改委等10多个部委共同确定了47个国家级中小学社会实践基地。加强创新创业教育,2011年参与创业的大学生达17万余人,比2010年增长56%

  4.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建立健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公告制度和高校新生体质测试公告制度。深入推进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配备国家专职副总督学,对学校体育活动开展专项督导,2010年以来已对18个省(区、市)进行了督导。制定全国义务教育学校体育器材达标方案,加大学校体育场地和体育器材改善和配备力度。

  (三)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活力。

  1.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在基础教育领域,全面推进教学方式改革,大力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营造独立思考、自由探索、勇于创新的良好氛围。在职业教育领域,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成立43个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行业性职教集团400多个。在高等教育领域,遴选19所高校启动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支持和鼓励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立志从事基础科学研究。在193所高校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启动卓越医生、卓越法律人才等教育培养计划,系统设计“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鼓励高校探索与有关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合作育人的新模式。遴选17所高校启动试点学院综合改革,进行招生制度、培养模式、管理方式、教师聘任等方面的整体改革探索。

  2.探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组建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等16个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论证。在上海、江苏等省市积极推进不同形式的普通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入学考试试点。推进高校录取模式改革,在坚持统一入学考试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型的学生采取择优录取、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等方式,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

  3.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研究制定《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健全党政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推动高校逐步形成按章程规范管理学校的机制和氛围。发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研究制定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

  4.促进办学体制改革。教育部与相关部委联合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重点破解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学校法人属性、产权归属、优惠政策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推动和指导地方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首次批准5所办学基础较好、社会声誉高的民办高校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

  5.加快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研究制定省级政府依法审批设立专科学历高等学校的具体办法,强化省级对一级学科博士点的初审权和对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审核权。研究制定《教育督导条例》,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强化对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导检查。

  6.进一步扩大教育开放。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批准华东师范大学和美国纽约大学合作成立上海纽约大学、温州大学和美国肯恩大学合作成立温州肯恩大学。去年以来,共批准设立114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加快孔子学院发展步伐,积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2010年、2011年共新建76所孔子学院和228个中小学孔子课堂。

  (四)坚持促进公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

  1.切实缩小校际差距。教育部分别与实现“两基”目标的27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备忘录,明确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不少省份还进一步与地市或县市区签署协议,层层落实政府责任。一年多来,各地结合实际,划定学区或片区,统筹教学和人事管理,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加大教师交流力度,有些地方每年交流的教师数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左右。把更多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有些地方达50%左右。

  2.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坚持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启动实施第二期“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2010年、2011年中央投入50亿元,重点改善学校食宿条件,提高农村初中巩固率。启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2010年、2011年中央投入168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学校图书、教学仪器设备以及寄宿条件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2011年共聘用特岗教师49870人,覆盖21个省份的16536所农村学校。为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2010年、2011年中央安排资金20亿元,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试点项目。

  3.努力缩小区域差距。扩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规模,2011年安排15万人,由北京等15个省市承担,面向河南等中西部8省区招生,各协作计划输入省普通高考录取率比2009年平均提高了9个百分点。实施“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组织94所高校对口支援新疆等1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67所高校。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事业。扎实推进教育援疆工作,2010年中央新增教育专项资金72亿元、对口支援省市教育援疆试点项目资金7.2亿元。扎实推进教育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工作,2010年落实中央新增教育专项资金51亿元、地方专项资金及社会捐赠54亿元。加大内地学校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工作力度,2011年新疆、西藏等各类内地民族班招生规模达6.5万人。

  4.加大对困难群体扶持力度。第一,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扩大资助范围,从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覆盖范围从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进一步扩大到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学生440万人,占在校生的22%。中职国家助学金覆盖学生的90%。增设新的项目,学前教育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由地方建立资助制度,对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中央财政予以奖补。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每生每年1500元,惠及482万名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提高资助标准,2010年、2011年,两次提高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2010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原来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年发放人数和金额分别突破100万人和100亿元。目前,我国已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较为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基本做到了没有一个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第二,认真落实“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2011年,全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约79.2%,比2010年增长了12.7%2010年、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79.6亿元奖补解决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较好的地区。第三,切实关心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上学问题。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各地关爱留守儿童的好做法,构建政府、社区、学校、家庭多维联动的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网络。第四,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修订《残疾人教育条例》,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2010年、2011年,中央共安排41亿元,支持中西部地区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1001所。

  5.加强规范管理。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乱收费、乱办班、教辅材料散滥等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一是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教育部、纠风办牵头,监察部、发改委、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委组成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各省设立相应机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积极推进源头治理,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治理乱收费工作创造条件。重视建章立制,建立健全规范办学、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等8项制度。三是着力治理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问题,坚持自愿与非营利原则,严格界定收费范围、程序和权限。从今年8月起,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与标准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采取切实措施禁止各种形式的乱办班,明确要求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重点校、重点班、实验班,严格禁止任课教师以任何形式进行收费性补课,对中小学违规办补习班等问题,实行监测点动态管理。据七部委治理办信访统计,反映义务教育阶段有偿补课的信访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2010年比2009年下降9.6%2011年比2010年下降11.5%。五是下大力气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发行等环节的监管,继续开展对盗版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不得强迫学校订购教辅材料,公开通报、实地督办查处个别地方强行推荐或推销教辅材料等违规行为。反映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信访数量,2010年比2009年下降29.3%2011年比2010年下降18.3%

  (五)坚持提高质量,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1.建立质量标准和监测机制。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开展基础教育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建立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的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改进普通高校本科和高职高专教学评估办法,强化高等学校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加强学校自我评估;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促进高等学校办出特色;加强专业认证及评估,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在部分学科、专业开展国际评估;建立普通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发布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使高校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的监测信息化、常态化。今年,39所高校第一次向社会公布了《2010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确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政策导向。修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突出教育与产业对接,专业和职业对接,使人才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修订《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增设与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学科22个、专业133个。调整优化硕士研究生培养结构,2011年专业学位硕士类别增至39种,招生人数占硕士生总数的32%。注重学科导向,引入竞争机制,实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对非“985工程”学校中特色和优势突出的学科给予支持;实施“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对非“211工程”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给予支持。

  3.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质量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一是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首届10597名免费师范生全部到中小学校任教,其中90%到中西部地区中小学校任教。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0年共培训中小学教师115万人,其中农村教师110万人。二是改革管理制度,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在浙江、湖北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探索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中小学教师准入管理制度。三是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覆盖在职人员1051万人。同时,提高离退休人员382万人的补贴。

  三、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年多来,贯彻落实纲要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平衡。

  从认识上看,有的对纲要的新思想、新理念、新部署还没有学深吃透,科学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还没有真正树立。从工作力度看,有的已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进行细化、实化、具体化,但有的还停留在一般号召上,缺乏阶段性目标和有效抓手。

  (二)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尚未有效解决。

  有的大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依然突出,一些地方城镇“大班额”问题比较严重。在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问题上还没有形成系统推进解决的合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面临不少困难。“乱办班”、“乱收费”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机制尚不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破解难度大。

  教育改革既涉及体制机制,也涉及思想观念,还涉及人们的切身利益,有些方面的认识还不尽一致。一些重大改革有了宏观层面的决策部署,但配套的政策措施有待进一步跟进。各地各校改革的热情很高,但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单靠地方或者一个部门很难突破。

  (四)一些保障政策措施还不到位。

  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培养、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选聘、幼儿教师补充等还需要加大力度。一些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下不去、留不住,寄宿制学校人员编制不足问题亟待解决。落实4%目标任务艰巨,不少地方财政压力大,对加大教育投入的具体安排还不明确。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

  抓好纲要贯彻落实,是中央要求、人民期盼、职责所在。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一)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加大政策倾斜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办学条件,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二是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通过均衡发展逐步破解“择校热”,缓解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三是认真落实“两为主”政策,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抓紧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四是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进程,落实普通高中国家资助制度,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五是强化规范管理,坚决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有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

  (二)加快改革步伐,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一是加强统筹指导。及时跟踪了解各地各校改革试点情况,加强对改革的评估和指导。二是建立健全政策突破机制。认真梳理汇总改革试点单位对深化改革的意见建议,加大政策突破力度,保护好基层改革的积极性。三是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召开各级各类改革试点现场经验交流会,促进各地相互学习借鉴。有针对性地加强典型经验的宣传,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三)提高保障水平,夯实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基础。

  一是确保2012年如期实现4%目标。督促各地全面落实已经出台的一系列加大教育投入的政策。教育经费向最急需领域和最薄弱环节倾斜,做到雪中送炭。完善各级各类学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二是加强教师思想道德和业务能力建设。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培养培训模式。切实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三是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快开放大学建设步伐,公开更多的优质课程资源,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

  (四)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改进教育管理方式。

  一是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和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的作用。重大决策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作为必经程序。扩大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范围和层次,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快简政放权进程。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落实和扩大学校专业设置等权限,赋予有关试点省份在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方面更大的自主权。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推动大学章程和大学理事会建设,促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三是推进管、办、评分离。制定和完善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标准,整合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和资源,加强质量监测。建立督政与督学并重的教育督导制度,健全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完善教育问责制度。四是坚持依法治教。推动各级政府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推进纲要明确的11部教育法律的修订或制定工作,进一步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对纲要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加强监督和指导,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我们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提出改进措施,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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