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查看:
  来源: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良性的工作竞争和激励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辅导员考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现任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工作依据

      辅导员考评工作依据《成都大学2021年辅导员考核指标》开展。

      三、工作时间

      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8日

      四、工作安排

     (一)辅导员年度考核

      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满分100分,由业务考核、学院考核和学生满意度测评组成,其中业务考核占比40%(其中职能部门考核占比15%),二级学院考核占比30%,学生满意度测评占比30%。

      1、业务考核

      时间: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1日

      工作安排:由辅导员对照《成都大学2021年辅导员考核指标》对本年度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开展自我测评,学生处对照业务考核指标和辅导员提交的年度工作总结、辅导员工作记录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对辅导员进行考核。纸质材料于12月21日下午5:00前交到学生处思政科。

      2、二级学院考核

      时间: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1日

      各学院对照《成都大学2021年辅导员考核指标》学院考核部分对辅导员本年度开展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到学生处。纸质材料于12月21日下午5:00前交到学生处思政科。

      3、学生满意度测评

      时间: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2日

      工作安排:学生满意度测评成绩满分30分,由学校易班工作站组织实施。学生满意度测评环节由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在指定时间段内参加易班网在线评议,参加评议的学生总人数不少于所带班级学生总人数的80%。若所带班级为毕业班,则参与测评的学生总人数不少于50%。

      4、职能部门考核

      时间: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2日

      工作安排:学校职能部门考评满分15分,由学工部组织相关对口职能部门就辅导员具体负责的学生工作板块进行评分。若辅导员负责2个及以上板块工作则在取平均分的基础上加 0.X (X为板块数且最高分不超过0.3)。

     (二)十佳辅导员评选

      时间:2021年12月28日(待定)

      工作安排:十佳辅导员评选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推荐考核成绩优秀的1名辅导员老师参加学校十佳辅导员评选(十佳辅导员评选结果将作为明年评选成都市市属高校优秀辅导员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各学院推荐的十佳辅导员候选老师根据辅导员年度考核相关指标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学生处组织专家评委对辅导员年度考核相关指标相应支撑材料进行审验。

      十佳辅导员评选总分110分,由辅导员年度考核评分和现场展示评分构成。最终排名前十的辅导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考评工作,认真学习辅导员考评办法,学院考评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2.各学院应根据辅导员分工情况如实填写《成都大学2021年辅导员工作情况一览表》,并在今天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发到思政科邮箱,纸质版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交到思政科谢涛处,各学院在辅导员考评中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遵照考评和评选的条件和程序。

      3.工作不满一年的辅导员、因进修或其它原因而离岗的辅导员不参与评优。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2月16日

编辑:学生处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