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根据《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成大学〔2018〕102号),现统计研究生奖助学金上卡信息,统计项目包括成都大学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9、10、11、12月)、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校助学金(9、10、11、12月),请各学院(所)严格按照模板(见附件)进行学生相关信息统计,并于2018年11月19日下午17:00之前将电子版打包并以“学院名称-研究生奖助学金上卡信息”命名邮件主题发送邮件至 yanjiusheng@cdu.edu.cn,纸质版交至学生活动中心401丁璐老师处。
注意事项:
1.所有信息统计表均使用excel制作(推荐使用office 2016版制作),文件后缀名必须为xlsx,文件名请统一标准,例:“学院全称-成都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领款明细表、学院全称-成都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银行传盘”。
2.每张领款明细表内,标题部分统一使用黑体16号字,其余文字全部使用宋体10号字体;每张银行传盘表内,字体均为9号宋体,表头加粗,上下左右都居中。学生学号、卡号和金额三列请先全部定义为文本格式再进行填写,否则会导致长串数字显示有误。
3.卡号必须为中国银行卡号(一般情况卡号位数分为16位和19位),原则上学生姓名和卡号必须一致。如果学生本人的卡遗失或不能使用,请务必让学生重新办理新卡,并在银行柜台激活。
4.12月份,我们会收取各类奖助学金学生领款签字表(请学院自行打印)各学院在发放国助时一定注意:对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工作中出现的三类情况,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一是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二是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重启发放,但不再补发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是实行一年多次论文答辩并申请毕业的,或学生符合高校研究生培养计划可以提前毕业的,自学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次月起,停发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附件: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附件1和附件2.zip
学生处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d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附件1和附件2.rar (119.88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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