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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17年春季研究生“三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研究生管理]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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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学院、在校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和我校《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助管、助教、助研)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成院学[2014]181号文件(附件1)精神,现将2017年春季研究生三助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岗位需求申报工作

      请有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需求的各部门、学院,向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进行申报,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2),于201722412:00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281054918@qq.com

      二、岗位数量审核工作

      学生处汇总后,报请学校资助和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批准岗位数量,于227日前挂网公布本学期全校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数及聘用需求。

      三、报名双选工作

      根据实际需求岗位,有意愿的研究生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附件3)。学校将于22813:00?15:30在学生活动中心外广场举行现场双选会,各设岗单位现场收取报名、面试、签订协议(附件4),37日前将协议提交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备案。请设岗单位届时安排老师参加双选,请报名同学带好报名表按时到场参加双选。

      四、上岗和酬金发放工作

      各设岗单位负责自行组织岗位培训, 31日可安排上岗。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根据用工实际情况,每月与设岗单位核对无误后按时发放酬金。

      五、其他工作

      聘请在校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按照助管方式实施,担任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参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进行管理。

      研究生助研岗位根据科研项目实际情况设立,助研人员选用与考核由设岗课题组或设岗导师负责。具体选用条件及原则由各二级单位具体制定。研究生根据二级单位汇总发布的助研岗位信息自愿申请助研岗位。申请人统一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并由导师签署意见后送交设岗单位。助研岗位聘用也需签订协议(另拟),协议签订完毕后交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备案。助研岗位酬金从设岗课题组或设岗导师科研经费中支付。助研岗位酬金发放由各二级单位统筹管理。

      联系人: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 霍梦诗

      联系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12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84616551

    

资料下载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助管、助教、助研)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申请表.xls

附件3: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xls

附件4: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协议书.doc

附件5: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doc

 

学生处   

2017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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