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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成都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16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研究生管理]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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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联合培养研究生学院(所):

    根据西华大学下发的《西华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我校2016年学业奖学金名额为10名(其中20153名,20167名)(见本通知附件5)。评审对象为我校2015级、2016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两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所)按照《西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16修订)》迅速并认真开展201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材料上报截至时间: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所)于101412前上报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王磊处(学生活动中心学生事务服务大厅1号窗口),逾期未上报的按弃权处理,后果自负。

    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时间及地点:

    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将于1014日下午1400在学生活动中心403室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评审,推荐名单将于1015-19日进行公示。

    研究生评审委员会组成:

    学生处处长、研究生处处长、导师代表(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1名、政治学院1名、外国语学院1名)、辅导员代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1名)、研究生学生代表(生物工程学院1名)

    请研究生培养学院(所)按照委员会组成情况,通知导师、辅导员、研究生学生代表准时参会。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所)上报材料如下: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份纸质/人);

    2)《研究生科技学术成果审核表》(附件4,一份纸质/人);

    3)《西华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人得分明细表》(附件6,纸质、电子版各一份)

    4)相关支撑材料(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加盖研究生部成绩专用公章的成绩单、论文发表复印件等)

    申请人提交的表格及支撑材料的审核在培养学院(所)内完成,推荐意见由研究生导师签名,评审委员会意见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名,二级培养单位意见由学生处领导签名。

 

                                   学生工作部(处)

                                      201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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