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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成都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研究生管理]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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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了解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履行职责以及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根据《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成大学〔2018〕44号)文件,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和兼职辅导员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不含联合培养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办法及程序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考核由学生评议、学院考核、职能部门评议三部分组成。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议占30%、学院考核占20%、职能部门评议占50%。

1.学生评议。

时间: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2日

工作安排:学生满意度测评成绩满分30分,由学校易班工作站组织实施。学生满意度测评环节由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在指定时间段内参加易班网在线评议,参加评议的学生总人数不少于所带班级学生总人数的80%。若所带班级为毕业班,则参与测评的学生总人数不少于50%,兼职辅导员所带班级总人数不足30人的,全部参评。

2.学院考核。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兼职辅导员所带班级任课老师等相关人员组成学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兼职辅导员对学院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述职,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成都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学院评议表》,结合学生评议,对兼职辅导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

3.职能部门评议。职能部门评议由学院相对应的职能部门根据兼职辅导员年度工作情况,并结合学生评议和学院考核,对兼职辅导员进行综合评议。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将作为兼职辅导员年度考核和优秀兼职辅导员的评选依据。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成都大学2021年优秀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并给以相应的荣誉与奖励。

四、考核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于2021年12月24日(周五)17:00之前将2021年兼职辅导员考核汇总表(附件1,请注明建议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职称、不称职)及《成都大学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表》(附件2)以书面形式(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学生活动中心401。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yanjiusheng@cdu.edu.cn。

学生处

2021年12月16日

编辑: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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