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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成都大学2023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学生处-研究生管理]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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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研究生社会实践能力,现组织开展2023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实践感悟新时代 挺膺担当新征程

二、活动内容

(一)理论普及宣讲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主线,组织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基层一线,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贯通起来,将深刻性和生动性统一起来,通过面对面、小范围、互动式宣讲,讲透创新理论、讲好发展成就、讲清形势任务、讲明发展前景,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走进青年、深入人心。

(二)社科调研实践团。注重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等活动,鼓励青年大学生结合专业特色,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以走访调查的形式深入城镇、乡村、企业等,重点围绕社会现象、特色产业、传统文化、人民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开展实地调研、组织总结讨论并形成具有现实意义的相关研究成果。

(三)青春筑梦实践团。紧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依托中国国际“互联网+”、“挑战杯”、“三创赛”等竞赛项目,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利用假期开展创业调研、实验论证、市场拓展、就业服务、资源对接、信息服务、志智双扶、宣传推广等实践活动,加强校企联系,助力创新创业成果转化。

三、实践形式

 各研究生会经筛选后可推选1-2支团队,审核通过的团队每支安排1名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实践,并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附件)报学生处备案。

(一)以实践地为单位进行组队。鼓励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生源地相同的学生根据活动内容以实践地为单位进行组队,原则上学生不出四川省。

(二)以团体为单位进行“云”组队。学生以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学生社团等为单位进行线上组队,实践成员围绕同一主题同一方案在各自家乡开展相关调研或实践,最后合作产出具有较高理论与实用价值的实践成果。


四、时间安排

(一)团队组建项目申报阶段(6月19-27日)。各研究生会组织初选,每个研究生会可推荐1-2支团队,并提交项目材料(立项登记表、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2)电子版至yanjiusheng@cdu.edu.cn

(二)评审立项阶段(6月28-30日)。学生处通过组织评委采用看材料评审、集中合议的方式,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团队并公示。

(三)社会实践阶段(7月1日-8月20日)。各项目团队根据自己申报立项的项目主题、内容、时间和地点进行社会实践。

(五)项目总结(8月21-31日)。各项目团队根据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以团队社会实践项目总结和个人社会实践总结的形式提交报告,具体提交安排和要求待立项后建群通知。


附件:

1.立项登记表

2.申报汇总表

3.安全责任书


成都大学学生处

成都大学研究生会

2023年6月19日


编辑: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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