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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成都大学研究生班主任考核与评优工作的通知
[学生处-研究生管理]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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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班主任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全面了解研究生班主任履行职责以及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根据《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成大学〔2018〕44号)文件,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班主任考核与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3月至今担任过研究生班主任的老师均为本次考核对象(不含联合培养研究生班主任)。

二、考核办法及程序

研究生班主任考核由学生评议、学院考核、职能部门评议三部分组成。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生评议占50%、学院考核占30%、职能部门评议占20%

1.学生评议

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13日

工作安排:学生满意度测评成绩满分50分,由学校易班工作站组织实施。学生满意度测评环节由班主任所带班级学生在指定时间段内参加易班网在线评议(学生满意度问卷入口待群通知),参加评议的学生总人数不少于所带班级学生总人数的80%。若所带班级为毕业班,则参与测评的学生总人数不少于50%,班主任所带班级总人数不足30人的,全部参评。

2.学院考核。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班主任所带班级任课老师、学生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班主任对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述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成都大学研究生班主任工作考核学院评议表》,结合学生评议,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26-30分)、称职(21-25分)、基本称职(16-20分)、不称职(16分以下),建议同一学院研究生班主任得分不相同。

3.职能部门评议。职能部门评议由学院相对应的职能部门根据班主任年度工作情况,并结合学生评议和学院考核,对班主任进行综合评议。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将作为研究生班主任年度考核与优秀研究生班主任评选的依据。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评选出成都大学2023年优秀研究生班主任(不超过现有研究生班主任的40%)。原则上获评优秀研究生班主任带班时间需满足一学期及以上。

研究生班主任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考核可实行一票否决制:①违反党风廉政纪律、师德师风规范者;②不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和重大网络舆情者;③在学生资助和评优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工作失误影响学生奖助学金获得者;④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安全事故或对班级学生出现的严重违纪行为教育处理不力者。

四、考核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18日(周一)17:00之前将2023年研究生班主任考核汇总表(附件1,请填写学院评分并注明建议评定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职称、不称职)及《成都大学研究生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2)以书面形式(主管研究生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学生活动中心401。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yanjiusheng@cd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8日


编辑: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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