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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学生资助育人特色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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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申报2020年二级学院学生资助育人特色项目的通知》(成大学【202029号)要求,经学院及个人申报、资料审核、陈述答辩、专家评审、学校公示无异议等程序,决定立项2020年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特色项目7项(见附件1),确定2个项目为重点项目,5个项目为一般项目(经费支持4项,经费自筹1项),现将项目建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立项项目组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一、建设项目

2020年二级学院学生资助育人特色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一般项目(自筹)。

二、建设周期

建设项目需在20217月结题。

三、建设要求

特色资助育人品牌活动项目定位在理论指导下的实践应用研究项目。项目应有明确的针对性、一定的理论性、较强的实践性。项目应立足于完善资助育人机制,打造育人品牌。

四、验收方式

学生资助育人特色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含一般自筹项目)均采取书面结题和现场答辩的形式,根据结题材料结合答辩评审验收。

1. 重点项目:围绕课题研究主题的发表学术论文1篇;

2.一般项目、一般项目自筹:提交研究报告1份,字数4000字左右,研究报告内容包括:①项目提出的背景、目的、意义;②项目采取的方法与具体措施;③项目阶段性成果及其取得的育人成效。

五、材料清单

1.结题申请:项目负责人提交《成都大学2020年度学生资助育人特色项目结题申请书》和《成都大学学生资助育人特色项目结题报告》。

2.研究的主要成果:发表论文的项目提交研究成果(审核原件交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或用稿通知(审原件、交复印件)。其他项目提交研究报告。

3.支撑成果:研究的实证材料,包括文字资料,图片和视频等,装订成册。

六、项目经费支持和报账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给予相应经费支持(见附件1)。

项目在2020财政年度划拨经费70%,在20217月结题后划拨剩余的30%

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划拨经费均需在划拨当年使用和报账完毕,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附件1:成都大学2020年学生资助育人特色项目立项名单

成都大学学生处

20201016

 

编辑: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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