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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本专科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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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表彰和奖励在2025—2026学年度中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引导广大学生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营造相互学习、努力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氛围,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本专科学校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学生(2026级新生除外)。


二、本专科学校奖学金评选


1.评选依据


见《成都大学学生手册》中《成都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


2.名额分配


学校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3.时间进度

(1)学生申请、班主任审核:10月19日—10月26日

(2)学院审核、公示阶段:10月27日—10月30日

(3)学校审查、公示阶段:11月2日—11月13日


4.工作要求


各学院请于10月27日前登陆ISP在线审批《成都大学2025-2026学年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导出《成都大学2025-2026学年学校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通过学院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10月28-30日)。公示期无异议后,将电子版和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扫描版《成都大学2025-2026学年学校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发送至林志豪OA。


三、评审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比条件、比例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2.评审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3.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对在评优及奖学金申请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取消其资格。

4.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四、监督工作


学院层面:学院监督方式由各学院公布。


学校层面:


监督电话:028-84616613

监督邮箱:cdzdzx@cdu.edu.cn

若发现有违规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和反映,请向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举报或反映。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成都大学资助与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


一审:林志豪

二审:温心馨

三审:王磊

编辑: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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