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等文件精神及《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2022〕39号)(附件1),现启动成都大学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申请受理工作。
一、减免对象:成都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原则上应为我校2022-2023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孤儿学生(含事实孤儿)、残疾学生(残疾证等级1-3级),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优先;
二、减免类别:学费;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方式及时间:
1.成都大学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学费减免明细表(附件2)(电子版与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的扫描件,研究生通过OA系统报送研究生管理科李轶老师,本专科生通过OA系统报送曹游宇老师)
2.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3)和申请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分别报送学生活动中心401研究生管理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报送时间:2023年3月6日前。
学生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