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调动我校本科生考研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推进学习风气建设。根据《成都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研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成大学〔2023〕17号)(详见附件1),做好第二批次发放本科应届毕业生考研奖学金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流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全日制本科应届在校毕业生
二、奖励标准
(一)考取QS、USNews、泰晤士高等教育三大国际公认机构每年最新公布的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名单详见附件2)
(二)考取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以及成都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名单详见附件3,其中“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指第一轮42所高校,考入其任何专业均可奖励;“双一流”建设学科是指第二轮147所高校的具体学科专业,考入其名单中对应学科专业方可按此档奖励1000元/人,名单外学科专业不按此档奖励,可按考取其他院校档奖励500元/人)
(三)考取其他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500元/人。
三、工作程序
各学院收集、审核考生的录取凭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或有效证明材料),统计已被录取学生信息,填写《成都大学2023年考研登记表》(详见附件4),于5月24日-26日完成院级公示,院级公示模板参考附件5,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6日下午17点前以《成都大学2023年考研登记表》(附件4)为基础将相关数据上传至学院Search&Finder数据坞(上传地址:CDU- Search&Finder);
学生处通过Search&Finder数据坞导出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并于5月27-31日完成校级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与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议。
请学院及时收集学生录取信息,严格审核学生录取凭证,确保录取信息真实有效,录取凭证学院留存备查。因各大高校录取时间不同,学校将分批次对不同时间段录取的同学发放考研奖学金,本批次未能及时报送的同学可于下批次报送,但同一名学生不能重复报送。
成都大学学生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