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公示、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初审、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学校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定,推荐许*航等6640人为我校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拟受助人选,段*健等38人为差额人选,唐*静等267人为退役军人助学金拟受助人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示情况进行适当调配。名单和差额人选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10月20日—10月26日。全校师生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26日17:30前向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28-84616613
电子邮箱:cdzdzx@cdu.edu.cn
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