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指南(2023年)》等文件精神,为推动学生社区教育培养模式、管理服务体制、协同育人体系、支撑保障机制改革。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学生社区育人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建设。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选
1. 申报对象
(1)原则上工作站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组建由党政班子、辅导员(班主任)、专业教师等组成的工作团队并根据学院名称或工作站特色命名,建设周期内不更换名称。可根据楼栋住宿学生实际,跨学院组建,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负责人。
(2)鼓励以宿舍片区为单位,跨学院组织申报。由牵头申报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负责人。
(3)原则上已立项第一批学生社区育人工作站的学院不再单独申报,可结合学生所在社区情况跨学院组织申报。
2. 评选方式
按照“重点突破、示范引领、质量从优、彰显特色”的原则,采取审核材料、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择优确定10个拟建设工作站。经评审并公示无异议后立项建设。
3. 申报方式
申报学院认真填写立项申报书提出申请,于2024年4月7日17点前将“成都大学学生社区育人工作站申报书”(附件2)电子档及签字盖章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dusgzx@cdu.edu.cn。
二、管理评估
工作站评估和考核采用阶段性评估与建设周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动态管理。试点建设第一年,学院需按申请书确定的5个必选项目和1个自选项目,明确工作站建设计划与目标,提交中期书面进展报告并作分享交流。2年建设周期结束后,提交项目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情况、重点举措实施情况(突破重难点问题的改革成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深化改革的思考与建议等。
三、经费支持
学校设立工作站建设专项经费,试点建设周期为2年,每个试点学院每年2万元,共4万元,根据特色育人活动开展情况每年可追加1-2万元经费。工作站经费用于工作站建设与活动开展,经费使用须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理念,严格按照学校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合理规划经费使用。试点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专项经费的责任人。
附件:1. 学生社区育人工作站年度目标任务清单
2. 学生社区育人工作站立项建设申报书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