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63号)、《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成大学〔2024〕97号)以及学校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公示、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初审、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学校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定,推荐赵*等798人为我校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人选,黄*佳等49人为差额拟推荐人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示情况进行适当调配。拟推荐人选和差额拟推荐人选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4日-2024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全校师生如有异议,请在2024年11月20日17点30分之前向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028-84616613
电子邮箱:cdzdzx@cdu.edu.cn
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