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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2024-2025学年“启明公益”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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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践行民主党派服务社会的责任担当,民进成都市委会决定开展“启明公益”行动,定向资助成都大学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通过精准帮扶,传递社会温暖,激励学生奋发成才,资助名额10名。

一、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本专学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参评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14类特殊群体学生(以证明材料或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名单       为准)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14类特殊群体学生是指: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乡低保)、低保边缘人口、特困供养(民政特困救助)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烈士子女

、资助标准

每生6000

三、推荐和审定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专科生“启明公益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向学院提出申请

学院评审推荐。学院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进行评审,各学院推荐1名拟评对象,经院资助和评优评奖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公示时间:202548日—2025410日)

捐赠方、学校评审。学生处汇总复核学生材料,组织捐赠方、专家开展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5411日前将申请表(签字盖章)、学院教务办盖章的成绩单学生所获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原件学院核定后留存备查)、特殊群体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名单的学生提供扫描版,初审名单表电子版、扫描版(签字盖章)发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温老师OA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各学院要科学制定学院评审办法,统筹开展“启明公益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制定、申请组织、评审组织、过程监督、结果公示、申诉裁决等工作。学生申请表和学院(年级、专业或班级)评审记录等相关材料要存档备查。

(二)严肃工作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审原则,主动公开名额、申请条件、申报程序、过程进展、阶段性评审结果和校级评审结果。将公开、公平与保护学生隐私相结合,坚决杜绝“贫困演讲”“选贫困生”、学生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等情况发生。要严把评审标准,规范评审程序,确保受助对象的产生符合政策规定。

(三)强化追踪监管,打造廉洁资助。对在评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对申请“启明公益励志奖学金时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奖学金评选资格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学生资助和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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