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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住校学生办理走读事宜的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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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 廖雄 二审 宋晓龙
三审 王焕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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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川教函〔2023140号)和《成都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修订)》(成大学〔202160号),本着学生自愿申请、家长知晓并同意、学院审批通过的原则开展2026-2027学年学生走读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23级、2024级和2025级有走读需求的住校学生。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学年中途不予办理走读申请,学年中途不得办理返校住宿。走读申请条件详见《成都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修订)》第三章的具体规定。

2026-2027学年走读申请(20267-20276月期间不住校),本着学生自愿申请、家长知晓并同意、学院同意并审批的原则进行办理。

二、办理时间

1. 2026612-22日,学生向学院提交成都大学住校学生办理走读申请备案表(附件1)纸质档,家长签字同意、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和学院审批,完善资料签章。学院汇总并向学生处报送成都大学2026年住宿学生申请走读办理汇总表(附件2)。

2. 2026623-719日,申请走读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宿。

3. 2026720-24日,学生处按程序向学校财务处报送走读学生相关数据和2026-2027学年住宿学生住宿费用标准。

三、办理程序

1. 学生本人将成都大学住校学生办理走读申请备案表(附件1)、相关证明(因身体原因申请走读的,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等纸质材料提交至辅导员(班主任)处审核,学生本人应对申请的内容和监护人的签字真实性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签字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通过审核;若经过审核不具备走读办理的条件,则由辅导员(班主任)向其说明情况并退回。

各学院负责宿舍工作的辅导员老师完成学院审核后复核,将符合走读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汇总(附件2),并向学院报告,建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完善走读申请审批表的学院意见。各学院202662317:30前,将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交至学生公寓(社区)事务服务大厅4号窗口,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dusgzx@cdu.edu.cn

2. 宿舍楼栋按流程办理走读学生的公物检查、寝室房卡权限取消和住宿费用核实等退宿手续,涉及公物赔付的需在赔付后完成退宿手续,退宿手续办妥后,须在2026719日前搬离学生宿舍。办理走读的学生不得占用寝室房源。学生处按程序将走读办理学生信息报后勤处和财务处备案。

3. 学院组织通过审批的走读学生召开走读安全教育专题学习培训,学习学校关于学生走读的相关管理制度,增强学生的纪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向学生发放成都大学走读学生健康与安全注意事项暨承诺书(附件3),学院组织做好走读学生签字及相关走读资料存档工作。学院负责定期联系做好走读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走读期间安全事宜。

四、工作要求

1. 各学院严格按照《成都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修订)》等相关规定,做好学生走读手续的条件审核、申请审批、资料存档等工作。走读学生申请表信息的准确性与否将纳入学院学生宿舍工作考核。

2. 各学院要准确掌握走读学生的走读原因、校外住宿住址、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高度重视对走读学生的思想教育和人文关怀,加强走读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主动保持与走读学生家长的沟通和交流,关心关注走读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3. 各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完成走读办理的相关工作,如无特殊情况,学年中途原则上不予办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请学院提交情况说明。

    附件1:成都大学住校学生办理走读申请备案表

    附件2:成都大学2026年住宿学生申请走读办理汇总表

    附件3:成都大学走读学生健康与安全注意事项暨承诺书

学生处

2026年6月12日


一审:廖雄

二审:宋晓龙

三审:王焕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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