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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测的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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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一审 张长剑 二审 曾思澄
三审 王焕举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学校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不仅是对学生在校表现和各方面素质的测定和评价,也是作为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为进一步做好2026-2027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6-2027学年度所有在校的全日制已注册学籍的本专科学生 (不含2026级本专科新生)

二、时间进度

1. 成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98日—910

2. 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阶段:911920

3. 学院审核、公示阶段:921928

三、工作要求

1.综合测评工作必须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照《成都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成大学〔20262号)的规定执行。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需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栏等平台进行公示,学生综合测评中各种加分、减分项目要有依据,实事求是,测评有关资料各学院自存备查。

3. 各学院915日前将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扫描件与电子档一并发送至思政科邮箱备案XSC_szk@cdu.edu.cn

四、监督工作  学院层面:学院监督方式由各学院公布。

学校层面:监督电话:028-84616553

监督邮箱:XSC_szk@cdu.edu.cn


学生处

202697

成都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订)(成大学〔2026〕2号).pdf

一审:张长剑

二审:曾思澄

三审:王焕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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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任辉
一审 张长剑 二审 曾思澄
三审 王焕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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