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8年国家审计署审计发现部分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能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组在给教育部的反馈意见中,再次指出了这一问题。为了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面享受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避免出现遗漏现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了《关于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教助中心 〔2019〕13 号)。四川省教育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要求各高校抓紧开展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是教育系统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切实做好统计报送工作,确保不留一个死角。
二、各学院要按照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与当地扶贫等有关部门核实比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以及学院调查后掌握的未在所发名单里、但能提供建档立卡证明的学生信息,逐个进行落实国家助学金受助情况。对于未按规定落实的要抓紧落实到位,学院要书面说明落实措施(如存在其他方式落实学生资助的情况,写明资助项目及金额);对于信息识别有误等特殊原因,确不应享受资助政策的学生,要逐人书面说明原因(包括学院及学生本人各一份书面说明)。
三、各学院自查自纠工作要在 3 月 19 日17:00前完成并向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和自查自纠报告。
联系人:李云杏,联系电话:028-84616613,邮箱:cdzdzx@cdu.edu.cn。
XX学院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xlsx
学生处
2019年3月15日
附件:XX学院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xlsx (10.7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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