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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报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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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采录 - 副本.jpg

为充分展现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广大青年学子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拟推荐获得20172018学年度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编辑印发《追梦·逐梦—成都大学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材料要求

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获得的重要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列出,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2. 事迹正文。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25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行文。文章标题(包括主、副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事迹感人、格调向上,以获奖学生本人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形象鲜活、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罗列成文。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院领导,或有较大影响力的院系负责人、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4.报送材料中无需附带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请勿将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放入文章中。

5.正文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副标题为黑体小三。事迹正文及师长点评使用方正楷体四号,首行空两字符,行间距设定为固定值22。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优秀事迹选报工作,精心组织典型推荐、材料撰写、事迹点评等,并于2018年11月9日前将选报学生事迹材料以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传送两种方式提交至学生活动中心401办公室思政科张长剑老师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XSC_szk@cdu.edu.cn。

学生处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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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hadow_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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