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所):
为了展现成都大学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的整体精神风貌,讴歌先进模范,树立公寓服务典型人物,激励公寓服务人员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身服务工作。发挥学生公寓第二课堂的教育作用,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为四川省“最美公寓人”人物评选提供推荐人选。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开展成都大学第二届“最美公寓人”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拟推出成都大学“最美公寓人”十名。
二、评选标准
1. 推荐对象为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学院(所)从事与学生公寓相关工作的管理及服务人员(含在编人员、人事代理、外聘人员等),以上人员为现任在岗人员,当前工作职责中有与公寓工作相关内容,侧重一线基层员工。
2. 推荐人必须为工作认真负责,通过立足本职岗位奉献学生、通过感人事迹感召学生、所作所为堪为楷模,能够树立成都大学学生公寓工作人员道德风范的先锋榜样。
3. 推荐人的工作业绩、在本校及部门知晓度高、影响力广,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申报事迹要有数据支持和典型事例,如有公共媒体报道一并提供。
三、推荐名额
学生处4名、后勤处3名、保卫处2名、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其它成员单位和各学院(所)原则上各推荐1名。
四、申报要求
(一)2018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推荐报送工作
(二)报送材料
1.填报《成都大学“最美公寓人”评选推荐表》(见附件)。
2.单行事迹文字材料(1000字以上),以近三年工作业绩为主,长期业绩为辅。文字精心组稿,撰写富有特色和突出重点,做到实事求是,事实准确、同时真实感人。有数据支持和典型事例。
其他事迹材料一并附上,如公共媒体报导、网上评价、学生感谢信、所受表彰证明等(可提供复印材料)。以上资料同时需电子版。
3. 近期免冠一寸照1张(同时需电子版)。
五、活动安排
1. 2018年12月15日之前,宿舍管理委员会在各部门申报基础上,组建评委会,评选产生成都大学“最美公寓人”;对各单位按名额推荐报送、未被评为“最美公寓人”的人选,学校宿管委员会授予其“最美公寓人”提名奖,给予表彰和奖励。
2. 2018年12月下旬召开2018年成都大学“最美公寓人”评选活动表彰大会,对获得“最美公寓人”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奖励。
3. 评选结束后,由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向“最美公寓人”学习活动。对评选出的“最美公寓人”事迹进行宣传交流,进一步增强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六、组织要求
请有关部门、各学院(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范围和名额进行推荐,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定贤
联系电话:84616806,电子邮箱1027954952@QQ. COM
成都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学生处代章)
2018年10月28日
附件:成都大学“最美公寓人”评选推荐表.doc (16.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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