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成大学〔2017〕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了“青春·创造”成都大学2016-2017学年度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校级评审工作。
根据评选规则,通过易班网络投票和现场评审评分,最终陈怡等十位同学,外国语学院2015级英语2班等十个班集体分别在两项评比中排名前十位,拟授予成都大学2016-2017学年度“十佳大学生”、“十佳先进班集体”称号。
公示期限:2017年11月16日——11月22日。全校师生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1月22日17:30前向学生处或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据实反映。
联系电话:028-84646226 、028-84616580、028-84616553
电子邮箱:xfjb@cdu.edu.cn、XSC_szk@cdu.edu.cn
学生处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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