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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 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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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学校:

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导高校辅导员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17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论文第一作者一般为高校辅导员、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学位论文不得参评。

二、论文推荐要求

1.论文选题参考: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坚定文化自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相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2.论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

4.论文要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参考文献标注请遵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5.论文评选由各高校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单独参评。各高校推荐论文数量不超过3篇。其中,以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为第一作者的论文数量不超过1篇。

6.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三、推荐程序

1.高校报送

各高校将参评论文连同《2017年度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2017年度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于2017年12月11日(周一)17:00前,统一发送至论文评选的电子信箱XSC_szk@cdu.edu.cn。申报表、汇总表、论文(各一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于12月11日(周一)17:00前送至至学生活动中心401室王焕举老师处。

2.学校初审

学生处将组织学工专家和领导对投稿论文进行评审,择优推荐。

3.专家评审

在省教育厅宣传思想工作处指导下,四川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组织相关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

4.研究会推荐

四川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10篇论文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分会。

四、相关说明

1.参评论文总体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

2.论文作者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编辑权和使用权。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否则取消获评奖项。

3.获奖论文第一作者将参加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创新论坛。

4.获奖论文将择优在《高校辅导员》上发表。

5.本次论文全国共评选一等奖20篇,二等奖30篇,三等奖50篇。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焕举

联系电话:028-84616553

附件1:2017年度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2:2017年度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doc


四川省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1:附件1:2017年度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doc (30.50k)[下载]
附件2:附件2:2017年度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汇总表.doc (34.0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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