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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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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3月28日。

  二、参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参选要求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5年;

3. 优先考虑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

4. 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

  四、参选方式

   1. 各学院推荐报名,每学院1名;

、报名事宜

1. 报名材料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附件1)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

   2. 具体要求

  报名表需经学校核实,参选人事迹材料、报名表纸质档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于3月28日前交到学生活动中心419室思政科曾思澄处,电子档发送到思政科邮箱。xsc_szk@@cdu.edu.cn

附件1:第十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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