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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全国道德模范活动的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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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宣传

全国道德模范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金牛校区: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的《中国教育部党组关于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全国道德模范活动的通知》(教党函[2013]24号)的要求,为了在全校范围内掀起学习和宣传道德模范热潮,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大范围内形成青年学生群体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请结合各学院实际,开展集中宣传和学习道德模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学生关注道德模范、学习道德模范的热情和积极性,努力提高道德模范的知晓率,在学生群体形成学习、崇尚和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13111-1130

三、活动形式

1、集中观看劳动模范颁奖视频

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观看2013年全国道德模范授奖仪式视频以及道德模范先进事迹视频展播。时间控制在一个小时左右为宜。网址:

http://www.wenming.cn/ddmf_296/dsjpxbz/mdfe/qgddmf_4th_list/

2、开展以学模范、见行动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活动

观看视频之后,开展主题班会,引导学生谈感想、找不足,让大家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从基本道德规范做起,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把良好的道德行为落实到日常生活、学习和生活中。

3、多渠道开展宣传

一是开展网络宣传。在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介绍道德模范事迹。同时,通过微博、QQ群及时报道学习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物及其事迹。

二是制作标语或海报开展宣传。各学院自行制作宣传标语或海报,在宣传栏内张贴道德模范宣传资料。

三是开展院级征文、演讲比赛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习道德模范征文、演讲比赛活动,扩大活动影响面。

四、活动要求

1、明确思想,统一组织。各学院要明确活动指导思想,统一策划组织,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并及时反馈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2、认真总结,积极宣传。各学院要做好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新闻报道,并将新闻材料发送至学生处学生天地”“学院掠影栏目。活动结束过后,要认真总结,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本次活动的效果。

3、活动小结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20131125-1130

报送材料内容:300字左右小结材料、活动图片至少三张(图片要求能清晰明确反映活动主题)

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学生处思政科6215

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学生处思政科电子邮箱:pioum@vip.qq.com

学生工作部(处)

2013111

(微信扫描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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