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高校辅导员围绕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工作研究、提升理论素养,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贯彻实施,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指导下,决定开展2016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
指导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主办单位:中国高教学会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协办单位:《高校辅导员》编辑部
二、评选时间
2016年11月-12月。
三、参评范围
第一作者为我校专职辅导员或学生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且未公开发表的论文。
四、论文推荐要求
1.论文选题参考:宣传阐释、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大学生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国梦教育、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心理健康教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教育;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等。
2.论文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3.论文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论文评选推荐工作由学生处统一组织。
5.每人以第一作者身份限报1篇。
五、论文提交
各学院将参评论文连同《2016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于2016年12月12日(周一)前,统一发送至论文评选的电子信箱XSC_szk@cdu.edu.cn。申报表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2月12日前提交至学生活动中心419办公室王焕举老师处。
六、相关说明
1.参评论文复制比在20%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所在学院。
2.其他媒体或者个人使用、转载或部分摘编获奖论文,必须征得作者和主办单位同意,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焕举
联系电话:028-84616553
邮箱:XSC_szk@cdu.edu.cn
附件:2016年度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优秀论文评选申报表.doc
学生处
2016年12月
5日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