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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学生工作特色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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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门、相关学工人员:

根据《关于申报2015年学生工作特色项目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了2015年学生工作特色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通过学院(部门)及个人申报、资料审核、专家评审、学校公示无异议,决定立项2015年学生工作特色项目43项(见附件),其中集体项目17项,个人项目26项。现将项目建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期间

一年期建设项目20166月需结题,两年期建设项目20176月需结题。

二、建设要求

1、注意按计划循序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切实以项目建设带动我校学生工作和辅导员工作品牌化建设。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创新,注重开展实际工作,努力提升学生工作质量,在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发展方面努力取得实效。

3、及时将项目开展情况以新闻形式反映在学院(部门)网站、学生天地、校网、校报、微博、微信等媒体,促进交流。

4、一年期项目于2016620日前交结题材料,提交项目结题报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见刊)、2篇新闻稿,且在学生工作(辅导员工作)实践上有切实创新,在促进学生全面素质提升上有实际成效。

两年期项目于2017620日前交结题材料,提交项目结题报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见刊)或至少1篇核心期刊论文(见刊)、5篇新闻稿,且在学生工作(辅导员工作)实践上有切实创新、在促进学生全面素质提升上有实际成效

结题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工部思政科。

三、检查验收

学校将在201511月、201611月组织项目建设中期交叉检查交流,另不定期组织交流;并在验收阶段根据中期检查情况、项目实践效果、项目宣传、总结报告(学术论文)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分,确定验收结论。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取消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学生工作特色项目申报资格。

四、项目经费支持和报账

每个项目给予相应经费支持(见附件)。

一年期项目在2015财政年度划拨经费60%,在20166月结题后划拨剩余的40%

两年期项目在2015财政年度划拨经费30%,在2016财政年度划拨经费30%,在20176月结题后划拨剩余的40%

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划拨经费均需在划拨当年使用和报账完毕,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附件:成都大学2015年学生工作特色项目立项项目名单.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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