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各部门:
近年,随着学校的不断发展,涌现出许多发生在学生公寓的感人事迹,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增强了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感动了身边的每一位同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号召广大师生向先进学习,在全校开展首届成都大学“感动公寓”人物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展现各类在学生公寓思想教育、服务保障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物事迹,树立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讴歌先进模范,提升公寓保障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公寓第二课堂的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拟评选出“感动公寓”人物10名。
三、评选标准
1、推荐对象为从事学生公寓管理、教育和服务保障2年以上的各类人员(包括各类宿舍服务保障人员、各级学工人员等)。
2、被推荐人必须是工作认真负责,通过立足本职岗位奉献学生,所作所为堪称楷模,事迹感动学生。
四、申报要求
1、可以部门(学院、所)推荐、也可以个人联名(20人以上)推荐。
2、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下午5点30分。
3、推荐介绍材料不少于1000字,推荐材料要实事求是,真实感人,以工作业绩为主,有数据和典型事迹支持。
五、活动安排
1、学工部将组织评委会,在所有推荐的人员中,评定出首届成都大学“感动公寓”人物。
2、评选结束后,将举行首届成都大学“感动公寓”颁奖典礼,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和宣传。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6年10月18日
成都大学首届感动公寓推荐表ok.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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