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在校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和我校《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助管、助教、助研)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成院学[2014]181号文件(见附件1)精神,现将本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的启动工作安排如下:
各部门、学院即日起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可向学生处申报助管、助教岗位,请有需要的部门、学院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3月4日下午5:00之前将电子版发送165647825@qq.com,上学期已申报、无变化的在QQ上和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明确即可。
学生处汇总后,报请学校资助和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各单位设置岗位数量,并于3月7日上午公布全校助管、助教岗位聘用需求(数量),符合条件的学生3月9日上午12点前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见附件3)并到各设岗单位应聘,各设岗单位公开选拔后确定人选,并组织拟聘人选签订协议(见附件4)、培训上岗,各设岗单位办理完毕协议手续后,3月11日前将协议留存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备案,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负责每月酬金发放。
聘请在校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按照“助管”方式实施,担任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参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5)进行管理。
研究生助研岗位根据科研项目实际情况设立,助研人员选用与考核由设岗课题组或设岗导师负责。具体选用条件及原则由各二级单位具体制定。研究生根据二级单位汇总发布的助研岗位信息自愿申请助研岗位。申请人统一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并由导师签署意见后送交设岗单位。助研岗位聘用也需签订协议(另拟),协议签订完毕后交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备案。助研岗位酬金从设岗课题组或设岗导师科研经费中支付。助研岗位酬金发放由各二级单位统筹管理。
联系人:学生处研究生管理科 丁璐
联系电话:84611868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助管、助教、助研)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设置表.xls
附件3: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申请表.xls
附件4: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协议书.doc
附件5: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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