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我校2016-2017学年第2学期国家助学金及时顺利发放,请各学院做好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统计本学院本专科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有无退学和受处分情况,因退学和受处分被取消国家助学金资格的,需由所在学院出具取消国家助学金资格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附退学或受处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2.此次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是续发,请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的本专科学生登录http://xsswzx.cdu.edu.cn:81/ (CDU学生事务服务中心?Search&Finder)输入“学号”和“身份证号后六位”进行查询。
如“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中国银行卡号有误,请点击“立即更改”按钮进行修改登记。
按照页面提示内容修改完善后请“提交”。
3.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通知每一位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在5月9日24:00以前进行信息核对。学院于5月9日17:00之前将退学学生和学生受处分情况说明报至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服务大厅7号窗口。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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