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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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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金牛校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教育部将举办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网络支持:中国大学生在线http://www.univs.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为树立典型,宣传优秀辅导员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成果与风采,促进全校学生工作再上新阶,学校决定开展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类别

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

二、评选推荐范围

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从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高校专职辅导员(含副书记)中评选。获得过省优秀思政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或在全国、省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中获得优胜奖以上奖项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评选推荐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道德,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专业素养突出。

(三)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四)在本职岗位上连续工作原则上不低于3年,2014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五)参评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须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培训,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

四、评选推荐程序

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人选的评选,由各学院、校区党委(总支)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初选后,报学生工作部(处)。经学生工作部(处)在校内组织初选,公示无异议和学校党委认定后向省教育厅推荐,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省教育厅将择优推荐报送教育部。我校各单位推荐申报截至时间为2015119日上午12点,申报材料务必以电子邮件和纸质件(照片不报纸质件)的方式同时报送,申报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见附件1);

2.事迹材料表(见附件2);

3.数码照片(证件照和生活照各一张)。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请各学院、校区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在辅导员中广泛宣传,形成众人推选,众望所归的良好效果。

2.深入挖掘。请各学院、校区深入挖掘辅导员工作、生活中的典型、感人事迹,注意亮点挖掘和细节刻画,凸显人物个性优质特征。

3.认真报送。请各学院、校区在报送推荐材料时,一定注意字数、格式及内容的规范要求和电子版、纸质版的报送要求,于规定时间前报送至学生处。

联系人:许庆荣

附件1、2 :第七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doc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

201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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