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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成都大学2016年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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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函》工作要求,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成都大学2016年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各学院推荐两名全日制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推荐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详见附件1);

3.推荐人优秀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

4.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317---324

2.报名材料:

1) 报名表(附件2)。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个人事迹间接应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 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字数限2000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事迹及所获省级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的事迹,副标题为“××学院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

3) 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4) 以学院为单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思政科邮箱:XSC_szk@cdu.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XX学院??姓名??事迹类型(附件1)。例如:师范学院??张三??孝老爱亲,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纸质档签字盖章后送至学生活动中心419室李超老师处,联系电话:028-84616553

学生处

2017317附件1第十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事迹类别.doc 附件2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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