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等文件精神及《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现启动成都大学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申请受理工作。
一、减免对象:成都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优先;
二、减免类别:学费、住宿费;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方式及时间:
1.成都大学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学费减免明细表(电子版与纸质版扫描件,通过OA系统报送)
报送时间:3月23日前
2.成都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
报送时间:3月30日前
3.申请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
报送时间:3月30日前
学生处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