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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辅导员考评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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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年终考评对辅导员的激励与导向作用,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辅导员考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现任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工作依据

辅导员考评工作依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和评优办法》(成大委学【20131号)

三、工作时间

2016年1128?126

四、工作安排

(一)辅导员合格考核工作安排

1、辅导员自评  

时间: 1128-129

工作安排:辅导员对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辅导员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写出自评总结,总结内容中的数据要明确有据,提交《辅导员工作日志》和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各学院学工办具体负责材料收集审查,学生工作部负责抽查。

2、学生评议

时间: 121-129

工作安排:学工部(处)在学院考核小组的配合下,组织学生评议。参加评议的学生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为学生干部代表40人,主要由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代表10人、各班班长和团支书代表30人组成;二为学生代表80人,主要由学生处在辅导员所带的学生班级中随机抽取学生组成。两部分总人数为120人。各学院学工办负责协调具体时间、地点和学生组织工作。学生评议分数由学工部(处)统一汇总,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考核小组。

3、学校职能部门考评

时间: 121-9

工作安排:学工部(处)组织相关对口职能部门就辅导员具体负责的学生工作进行评分。若辅导员具体负责多项专项工作则取平均分。学校职能部门考评分数由学工部(处)统一汇总,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考核小组

4、工作实绩考核

时间: 121-9

工作安排:学工部(处)各职能部门、科室根据辅导员日常工作中取得的工作实绩(带班情况、日常思政教育、网络思政教育、资助育人、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等)进行考核。

5、各学院考评

时间:1212日之前

工作安排:各学院考核小组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辅导员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如实进行考核,合议评分。

各学院汇总上述各环节考核分数,将合格考核初评结果报学工部(处)汇总。

合格考核之后,各学院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进入十佳(优秀)辅导员评选。具体推荐人数见下表。

 

 

(二)十佳(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安排

1、辅导员核心指标定量考核

时间: 1212-16

工作安排:学工部(处)组织针对十佳辅导员候选人进行核心定量指标打分,辅导员根据核心指标提供支撑材料。

2、学校答辩考核

时间:20161220日(星期二)下午14:00??17:00

地点:图书馆报告厅

工作安排:组织候选人公开演讲展示(结合PPT或视频)。候选人发言内容以突出本人工作特色为主,展示个人工作成效等内容。演讲展示合计时间不超过6分钟。演讲展示要求着正装。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考评工作,认真学习辅导员考评办法,学院考评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2.各学院应根据辅导员分工情况如实填写附件1,各学院在辅导员考评中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遵照考评和评选的条件和程序。

3.工作不满一年的辅导员、因进修或其它原因而离岗的辅导员不参与评优。

4、请各学院在12917点前将辅导员考评各项纸质材料交思想政治教育科阿依江?哈拜克老师处(地点:学生活动中心419办公室,电话84616553)。

附件1:各学院辅导员分工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成都大学2016年辅导员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doc

附件3:成都大学2016年十佳(优秀)辅导员工作核心指标定量考核表.doc

附件4:成都大学2016年辅导员考核之学生测评安排.xls

                                   学工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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