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年终考评对辅导员的激励与导向作用,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辅导员考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现任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工作依据
辅导员考评工作依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和评优办法》(成大委学【2013】1号)
三、工作时间
2016年11月28日?12月6日
四、工作安排
(一)辅导员合格考核工作安排
1、辅导员自评
时间: 11月28日-12月9日
工作安排:辅导员对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辅导员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写出自评总结,总结内容中的数据要明确有据,提交《辅导员工作日志》和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各学院学工办具体负责材料收集审查,学生工作部负责抽查。
2、学生评议
时间: 12月1日-12月9日
工作安排:学工部(处)在学院考核小组的配合下,组织学生评议。参加评议的学生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为学生干部代表40人,主要由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干部代表10人、各班班长和团支书代表30人组成;二为学生代表80人,主要由学生处在辅导员所带的学生班级中随机抽取学生组成。两部分总人数为120人。各学院学工办负责协调具体时间、地点和学生组织工作。学生评议分数由学工部(处)统一汇总,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考核小组。
3、学校职能部门考评
时间: 12月1日-9日
工作安排:学工部(处)组织相关对口职能部门就辅导员具体负责的学生工作进行评分。若辅导员具体负责多项专项工作则取平均分。学校职能部门考评分数由学工部(处)统一汇总,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考核小组
4、工作实绩考核
时间: 12月1日-9日
工作安排:学工部(处)各职能部门、科室根据辅导员日常工作中取得的工作实绩(带班情况、日常思政教育、网络思政教育、资助育人、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等)进行考核。
5、各学院考评
时间:12月12日之前
工作安排:各学院考核小组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辅导员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如实进行考核,合议评分。
各学院汇总上述各环节考核分数,将合格考核初评结果报学工部(处)汇总。
合格考核之后,各学院在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进入十佳(优秀)辅导员评选。具体推荐人数见下表。
(二)十佳(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安排
1、辅导员核心指标定量考核
时间: 12月12日-16日
工作安排:学工部(处)组织针对十佳辅导员候选人进行核心定量指标打分,辅导员根据核心指标提供支撑材料。
2、学校答辩考核
时间:2016年12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00??17:00
地点:图书馆报告厅
工作安排:组织候选人公开演讲展示(结合PPT或视频)。候选人发言内容以突出本人工作特色为主,展示个人工作成效等内容。演讲展示合计时间不超过6分钟。演讲展示要求着正装。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考评工作,认真学习辅导员考评办法,学院考评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2.各学院应根据辅导员分工情况如实填写附件1,各学院在辅导员考评中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遵照考评和评选的条件和程序。
3.工作不满一年的辅导员、因进修或其它原因而离岗的辅导员不参与评优。
4、请各学院在12月9日17点前将辅导员考评各项纸质材料交思想政治教育科阿依江?哈拜克老师处(地点:学生活动中心419办公室,电话84616553)。
附件1:各学院辅导员分工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2:成都大学2016年辅导员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doc
附件3:成都大学2016年十佳(优秀)辅导员工作核心指标定量考核表.doc
附件4:成都大学2016年辅导员考核之学生测评安排.xls
学工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