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三助”工作的管理,增强我校研究生自管自教和实践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我校《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助管、助教、助研)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成院学〔2014〕181号)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实际情况,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2019学年度承担“三助”管理工作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理论,思想品德优良;
2.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3. 能够出色的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在所在岗位做出一定贡献;
4. 无提前退岗情况;
5. 两个聘期内考核均为“优秀”等级。
6. 2018-2019学年度内因违纪违规及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者不得参评。
三、评选流程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三助”研究生自愿申请,填写《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先进个人申请表》(详见附件1)。
2. 用工单位推荐:各用工单位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完成质量、学习能力等方面进行推荐,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并填写《研究生“三助”岗位评优汇总表》(详见附件2);
3.校级评选:学生处组织候选人进行校级评审答辩。
4.学校研究生“三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设岗部门推荐的材料及评审答辩情况确定拟表彰人选。
5.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对优秀“三助”研究生进行表彰及奖励,颁发 “研究生三助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四、工作要求
1. 提交考核表和总结。请各用工单位于2019年7月3日之前将《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详见附件3)和《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个人总结》(详见附件4)统一报送学生活动中心401研究生管理科处,逾期未报送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2.请各用工单位于7月3日前将《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评优汇总表》和《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先进个人申请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提交到学生活动中心401研究生管理科处;电子版以“用工单位名称+研究生“三助” 先进个人评定材料”命名发送至邮箱:yanjiusheng@cd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3. 7月5日于学生活动中心107开展三助期末总结交流会暨“三助”先进个人评审答辩会。
4. “研究生三助先进个人”的评选是树立优秀榜样,鼓励研究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设岗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评选活动。
成都大学学生处
2019年7月1日
附件1:附件1.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先进个人申请表.docx (17.55k)
[下载] 附件2:附件2.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评优汇总表.xlsx (11.99k)
[下载] 附件3:附件3.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核表.doc (55.50k)
[下载] 附件4:附件4.成都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个人总结.doc (32.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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