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金慧 万璐瑶 图/曹斐)11月23日上午10:00,资助与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在行政楼318会议室召开《成都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成都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和《成都大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意见会议。纪委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学生处、团委等资助与评优评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学生处处长陈钧对《成都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成都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和《成都大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改意见逐一解释,资助与评优评奖领导小组成员经过讨论,一致通过对《成都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成都大学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和《成都大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修改后校级管理制度与全国财政部、教育部的发文精神保持统一,本次管理制度的修改为今后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