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等文件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329号)、《成都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相关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公示第三批拟受助学生人选(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4月8日—4月12日。公示期间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全校师生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12日17:00前向学生处反映。
受理部门: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028-84616613
邮箱:cdzdzx@cdu.edu.cn
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