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监管责任、资助程序、资金管理、信息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全面推动学生资助工作科学规范发展。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全国学生资助规范管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各学院开展自查自纠。请各学院于7月6日前根据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要求的各项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重点对2017-2018学年学院资助管理工作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401办公室。
附件1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各项具体指标.docx
学生处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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