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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关于2014年学生工作特色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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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区、相关学工人员:

根据《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关于申报2014年学生工作特色项目的通知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2014学生工作特色项目评审工作,通过学院(校区)及个人申报、资料审核、专家评审学校公示无异议,决定立项2014年学生工作特色项目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专项15项(见附件一)、个人专项20项(见附件二)。现将项目建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期间

建设期间为2014年。

二、建设要求

1、注意按计划循序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切实以项目建设带动我校学生工作和辅导员工作品牌化建设。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创新,注重开展实际工作,努力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在大学生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乃至全面素质发展方面努力取得实效。

3、及时将项目开展情况以新闻形式反映在学院网站、学生天地、校网、校报等媒体,促进交流。

4、获准立项的项目在建设期满至少完成一篇项目建设总结报告(或学术论文),于2014年11月26日前将总结报告(或学术论文)、结题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工部思政科。

三、检查验收

学校将在2014年6月组织项目建设中期交叉检查交流;并在验收阶段根据中期检查情况、项目实践效果、项目宣传、总结报告(或学术论文)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分,确定验收结论。

四、项目经费支持和报账

每个项目给予经费支持(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专项2000元/项,个人专项1000元/项)。项目进行期间可报账70%,验收合格后报余下的30%。截至2014财政年度结束之日需报账完毕。

(附件一)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4学生工作特色项目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专项.xls

(附件二)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4学生工作特色项目个人项目.xls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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