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推动跨文化学习交流,全面提升学生的国际语言能力与水平,鼓励全体学生积极融入教育国际化、拓宽国际视野、增强国际竞争力,激励更多学生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扎实提升学生出国交流率和深造率,学校决定开展成都大学2020—2021学年度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申报条件
评选对象及申报条件见《成都大学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
二、时间进度
(一)学院宣传、学生申请阶段:11月24日—28日
(二)学院公示阶段:11月29日—12月1日。
(三)学校审核、公示:12月2日—12月10日。
三、评审工作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提出申请,填写《成都大学2020-2021学年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学院审定、公示完成后在12月2日前将《成都大学2020-2021学年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双面打印)、《成都大学2020—2021学年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内的雅思考试成绩单及雅思考试缴费发票复印件提交到第二办公区(海外教育学院)B103室,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者视为放弃。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这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程序和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公正、公平、公开评选;要注意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选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二)评审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既要严格把关,严格掌握评优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又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评选过程中要注意总结以往评选的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表彰活动继续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下去。
(三)评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学院、学校两级的公示制度,提高评审工作的透明度。未经学院公示不得报送学校进行审核。
(四)同一学年内,获得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学校单项奖学金。
(五)在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者,经查实,追回所得奖学金,给予相应的处分,且取消当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六)申请雅思考试专项奖学金中所附支撑材料的界定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对推荐或初评人选有意见者,应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将不予受理。
四、监督工作
学院层面:学院监督方式由各学院公布。
学校层面:监督电话:028-84616553、028-84616008
监督邮箱:XSC_szk@cdu.edu.com
成都大学资助与评奖评优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