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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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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大学生成长发展,进一步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建设,形成规范化、精品化、科学化的辅导员工作氛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作室申报人(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专职辅导员工作岗位上工作满3年;

2.专业技术职务中级及以上;

3.上一年度辅导员学生工作满意度测评优秀评价率不低于90%

(二)工作室成员原则上5-10人,跨学院组建,专职、兼职辅导员及学生工作相关人员、专任教师等也可参加。

(三)工作室围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所要求的9项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开展建设工作。工作室由团队自行申请命名,建设周期内不更换名称。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流程:申报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批准后于123日下午5点前将“成都大学2021年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电子档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思政科邮箱:xsc_szk@cdu.edu.cn

(二)评审流程: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拟建的工作室进行评审,评审采取审核材料、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建设的工作室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开展建设。

三、工作室管理

(一)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学校每年支持一般工作室1万元建设经费、支持重点工作室2万元建设经费。经费由工作室负责人按照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在预算范围内使用。

(二)工作室的评估和考核采用阶段性评估与建设周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阶段性评估不合格,取消工作室建设资格;建设周期考核验收不合格,取消工作室建设资格,工作室负责人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工作室。

(三)每名辅导员只能加入1个工作室,工作一年后,可根据工作室建设需要,经负责人同意后退出或转入其他工作室。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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