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成都大学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4日
  查看:
  来源:

上一条:成都大学关于开展受助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成都大学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促进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健康持续发展,现就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2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贷款毕业确认和还款承诺工作

(一)正常毕业学生

1.信息排查。请各学院根据学生处反馈的国开行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学生贷款名单,查漏补缺自行掌握在其他银行贷款学生名单。

2.政策宣传。组织全体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开展诚信还款、征信常识宣讲活动。

3.网签承诺。组织2022年毕业的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登录ISP系统在线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国开行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学生贷款名单通过ISP直接推送在线签订,其他银行贷款学生由学院组织学生线下签订。

4.毕业确认与信息更新。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知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在资料修改栏更新个人信息(补充完整个人通讯信息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在毕业确认栏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学院学生资助专职老师需要求学生毕业后将新的联系方式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及时更新。

2)农村信用社及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醒学生与贷款银行积极联系,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归还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5.工作反馈。请各学院于2022518日前完成学生相关工作,并将宣讲工作开展情况以新闻形式分别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科。

(二)就学信息有变化学生

对延期毕业、本专科期间申请了助学贷款并考取研究生后、以及就学信息有变化(如专升本、入伍、休学等)等仍需要继续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请通知学生及时联系当地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变更,以确保贷款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如利息、还款时间变化等),具体办理手续以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二、做好非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组织工作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请各学院大力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帮助学生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信息,确保政策宣传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经教育、财政、银监部门批准同意的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途是解决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困难。原则上,原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在充分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可按最高额度办理贷款,其他学生按其学费标准和住宿费标准之和来办理贷款(两项之和超过最高贷款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贷款)。

   2022年,四川省仍然与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作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办理银行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定, 现将《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联系人信息统计表》(附件1)予以公布, 以便联系、咨询。对其他省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信息,请学生咨询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相关业务机构。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1.办理程序

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如需《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住宿费证明》(附件2,内含学校账号信息),可自行下载使用。

1)国家开发银行

由学生本人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实行在线申请、审批。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以银行和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2)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

由学生本人通过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官方网http://www.scrcu.com/

“个人业务-贷款产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页面,详细阅读贷款相关信息,进行贷款申请。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以银行和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3)其他银行

非四川省籍学生办理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其他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程序可能和四川省的要求不一致,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以银行和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规定为准。

       2.回执办理 9月)

    下学期开学时,由学院复核办理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资格后,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研究生科进行贷款回执确认手续。未按时录入回执将视为放弃助学贷款。具体工作见届时通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统一部署,加强指导和宣传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开展政策宣传、诚信还款和征信常识宣讲工作。同时,确保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和办理程序相关信息告知每一位学生,并按照统一要求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成都大学学生处

2022424


上一条:成都大学关于开展受助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成都大学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的通知

编辑:

上一条:成都大学关于开展受助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成都大学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