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要求,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良性的工作竞争和激励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辅导员考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现任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工作依据
辅导员考评工作依据《成都大学2017年辅导员年度考核方案》开展。
三、工作时间
2015年12月25日——2018年1月10日
四、工作安排
(一)辅导员年度考核
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满分100分,由学生满意度测评、职能部门考评、工作实绩考核和学工部综合考核五部分组成,其中学生满意度测评占比30%,二级学院(所)考核占比30%,职能部门考核占比20%,工作实绩考核占比15%,综合评价占比5%。
1、辅导员工作总结及梳理
时间: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9日
工作安排:由辅导员对照《成都大学辅导员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对本年度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梳理,通过提交辅导员年度工作总结、《辅导员工作日志》(易班网页版)和其它相关佐证材料予以佐证。
2、学生满意度测评
时间: 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2日
工作安排:学生满意度测评成绩满分30分,由学校易班工作站组织实施。学生满意度测评环节由辅导员所带班级学生在指定时间段内参加易班网在线评议,参加评议的学生总人数不少于所带班级学生总人数的80%。若所带班级为毕业班,则参与测评的学生总人数不少于50%。
3、二级学院(所)考核
时间: 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4日
工作安排:学院考评环节满分30分,由学院考核小组对照《成都大学辅导员学院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对辅导员工作开展情况如实进行考核。
4、职能部门考核
时间: 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3日
工作安排:学校职能部门考评满分20分,由学工部组织相关对口职能部门就辅导员具体负责的学生工作板块进行评分。若辅导员负责多个板块工作则在取平均分的基础上加 0.X(X为板块数且最高不超过4)。
5、工作实绩考核
时间:2017年12月25日-2017年12月29日
工作安排:工作实绩考核满分15分,由辅导员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学生处对照辅导员工作实绩指标项对辅导员进行考核。
6、综合评价
时间: 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4日
工作安排:综合评价满分5分,由学生工作委员会根据辅导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十佳辅导员评选
时间:2018年1月5日-2017年1月10日
工作安排:十佳辅导员评选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各二级学院根据推荐名额,推荐考核成绩优秀的1或2名辅导员老师参加学校十佳辅导员评选(若学院推荐名额为1人,则在年度考核中排名前两位的辅导员中推荐1人;若学院推荐名额为2人,则在年度考核中排名前三位的辅导员中推荐2人)。各学院推荐的十佳辅导员候选老师根据辅导员年度考核相关指标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学生处组织专家评委对辅导员年度考核相关指标的支撑材料进行审验。
十佳辅导员评选总分110分,由辅导员年度考核评分和现场展示评分两个环节构成。现场展示环节满分为10分,由学生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进行评价。最终排名前十的辅导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考评工作,认真学习辅导员考评办法,学院考评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2.各学院应根据辅导员分工情况如实填写《成都大学2017年辅导员工作情况一览表》,各学院在辅导员考评中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遵照考评和评选的条件和程序。
3.工作不满一年的辅导员、因进修或其它原因而离岗的辅导员不参与评优。
4、请各学院在2018年1月4日17点前将辅导员考评各项纸质材料交思想政治教育科王焕举老师处(地点:学生活动中心401办公室,电话84616553)。
附件1:成都大学2017年辅导员年度考核方案.docx
附件2:成都大学2017年辅导员学院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doc
附件3:成都大学2017年辅导员工作实绩考核表.doc
学工部(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附件3:成都大学2017年辅导员工作实绩考核表.doc (66.00k)
[下载] 附件2:附件2:成都大学2017年辅导员学院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doc (62.00k)
[下载] 附件3:附件1:成都大学2017年辅导员年度考核方案.docx (18.3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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